{{item.label}}

什么是资产转让?

156****4881
资产划转需要什么程序
提问时间:2022-08-29 10:56:21
提示:以下回答均以本问题为中心,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早鸽顾问。 去咨询
回答 | 共2个
谢林江
谢林江
从业7年
专利代写专利驳回复审专利变更
所在地区:西安市
咨询解答:507
咨询TA

  零资产转让主要有四种情形:   (1)甲企业在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主要资产连同等额债务转让给乙,甲企业并不注销,其余债务则仍挂在甲企业名下,乙以这些资产连同债务开办了新的独资企业或与他人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的开办单位在甲企业的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主要资产连同等额债务转让给乙,甲企业注销,甲企业的开办单位承诺负担其余债务,乙以受让所得资产连同设立新独资企业,或与他人共同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3)甲企业的开办单位在甲企业的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主要资产连同等额债务转让给乙,甲企业的开办单位承诺负担其余债务,甲企业的法人地位不变,乙成为甲企业的股东或独资经营者。   (4)甲企业在资产小于负债的情况下,将全部或主要资产连同等额债务转让给乙,甲企业并不注销,其余债务则仍挂在甲企业名下,乙以这些资产开办了新的独资企业或与他人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这就是所谓的零资产转让。   零资产转让的最大问题是,那些没有连同财产一并转让的债务应由谁承担? 目前的审判实践对此的认识是:假设企业资产为100万元,负债为200万元,如果没有搞所谓的零资产转让,每一个债权人可以获得的清偿率为50%.现在企业的开办单位以零资产转让方式将企业的全部资产连同100万元负债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以此资产成立新企业。余下100万元债务由开办单位承担,或由没有被注销登记的空壳企业承担。那么,被带到新企业的债权人可以获得100%的清偿,显然从零资产转让中获益,而谁是受损害者?是不幸没有被挑中的另一半债权人,他们本可以获得50%的清偿,现在却可能什么都得不到。他们受到损害,显然是零资产转让的行为人挑选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承认这种挑选的权利,必然会造成这种不公正的结果。因此所谓的零资产转让并不是规范的兼并行为,构成了对债权人利益可能的侵害。   因零资产转让行为因其实质是一种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权人也有权依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使撤销权,撤销转让合同。   在实践中如果过多地撤销转让合同,社会成本过大。目前在实践中通常的处理方法是:   (1)对于第三种情形,由甲企业对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   (2)对于第一、二种情形,判令新企业以其接受的资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3)对于第四种情形,以被出售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判令受让方在其所持股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022-08-29 12:19:23
夏娟
夏娟
从业6年
商标转让商标变更
所在地区:贵阳市
咨询解答:351
咨询TA

  所谓资产转让,是指资产所有者为更有效地使用其资产而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处理等经营管理活动。  资产转让意义和作用  资产转让是改善经营,提高整体资产产出能力的客观需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产产出能力不仅取决于对资产的合理利用,而且取决于资产的优化配置。通过市场组织,适时地调剂和处理陈旧、老化和报废的资产以及因技术进步和产品、工艺调整而闲置不需用的资产,可以减少资产损失,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产结构,从而提高资产的总体产出效益。 从宏观经济管理的角度积极推进资产转让活动的开展,也有利于调整社会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推动资产存量在流动中实现优化配置,从而形成社会资产总量的集约化经营效益。  [编辑本段]资产转让的形式  (1)有偿转让 资产作为能够给所有者带来预期收益的特殊财产,只有通过市场,按照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实行有偿转让,才能实现其合理的价值补偿。因此,资产的有偿转让是商品经济条件下资产转让的基本原则。 (2)无偿划拨 资产的无偿划拨是计划经济体制下资产存量流动的一种特殊现象,一般发生在同一所有制的国营企业之间,是行政控制下的资产有计划转移。根据《国营企业固定资产实行有偿调拨的试行办法》,属于下列情况的固定资产,仍可以实行无偿划拨:

①因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调整,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改变隶属关系的; ②工业改组中企业合并、分设,或生产车间隶属关系改变,部分设备在企业之间进行调整的; ③支援新建工业基础,人员或建制变动,设备随着转移的; ④经国家特殊批准无偿调拨的。  [编辑本段]资产转让的类别  资产转让包括有形资产转让和无形资产转让。 (1)有形资产转让 有形资产转让包括企业产权和公司股权的转让。根据交易的内容,可以分为部分产权转让、部分股权转让和整体产权转让、整体股权转让。根据转让的份额大小,又可以分为控股权转让和非控股权转让。 (2)无形资产转让 无形资产转让,包括经营权、品牌使用权、项目开发权、设施冠名权、土地使用权、排污权等。

2022-08-29 12:39:23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联系 “在线顾问"
顾问推荐
{{item.label}}
{{item.desc}}
赵立琳
赵立琳顾问
擅长:商标注册
执业3年
咨询专业顾问
最新问答
2023-06-19 06:34:24
北京海丰益商贸中心基本介绍?
北京海丰益商贸中心基本介绍?
2023-06-19 06:33:56
北京佳兴源装饰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公司大概情况
北京佳兴源装饰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公司大概情况
2023-06-19 06:33:29
北京君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北京君燕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2023-06-19 06:32:19
北京市华盛业石材经营部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北京市华盛业石材经营部是多久时候成立的?
2023-06-19 06:31:54
北京市四季永芳石材经营部基本介绍?
北京市四季永芳石材经营部基本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