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局是公有制的国有事业单位,粮食储备局的职能是合理储备粮食,为农业遭遇自然灾害,粮食减产,为战争时期作为战备物资储备粮食,粮食储备局是储备粮食的主管机关,负责粮食储备的预算,资金运用,粮食的调运,粮库管理等职能,对国家及民生负有重大责任。
国务院管理国家粮油储备工作的职能部门。
1990年9月,国务院设立国家粮食储备局,由商业部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管理国家专项粮食储备、“甲字”粮油储备和“五〇六”粮油储备;贯彻执行国家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定;参与粮油流通的宏观调控,调剂丰歉、备战备荒,应付突发事件;指导地方的粮油储备、农村粮食储备和“藏粮于民”的工作,逐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粮油储备体制等。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粮食储备局改为国内贸易部管理的国家局,不再列入国务院机构序列。国家粮食储备局是负责国家粮油储备和粮油流通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
粮食储备局属国有企业,原来由地方管理,现在统一由省直接垂直管理。
粮食储备是为保证非农业人口的粮食消费需求,调节省内粮食供求平衡、稳定粮食市场价格、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而建立的一项物资储备制度。
粮食储备是我国重大战略方针中的一环,做好储备粮仓储管理工作,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平衡粮食供应、确保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大作用。中国粮食储备库在我国粮食储备工作中有着重大作用。
粮食储备局是行政机关,是管理国家储备粮的行政部门,机构改革前归粮食局管理,机构改革后成为发改委管理的二级局,但仍属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序列。
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研究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国家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中央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国际国内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国家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国家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