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来无论是上海或是其他地区的公司,办理注销流程多为如下:
1、公司资产清算。公司决定予以解散后成立清算小组,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网或报纸等方式进行公司清算公告刊登,通知相应的自债权人,公示结束后对公司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清算。
2、公司税务注销。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公司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缴销发票。如果公司税务存在异常则需要先进行税百务异常解除后,才能办理税务注销。
3、公司工商注销。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持清算报告到工商注销登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如果被告知有工商异常度,也需要先进行异常解除后在办理工商注销。
4、公司社保户注销。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在办理工商注销后30日内到社保局办理社保账户注销手续,并且在办理社保户注销前,不能存在社保欠费情况。
5、对公账户、公章注销。公司的对公户和代表公知司对外法律效益的公司公章也需要进行注销。
6、经营许道可证注销。公司经营若涉及相应行政许可的话,在完成税务和工商注销后,还需要对其持有的许可证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