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持己实难”可借以告诫什么呢?
惟教之不改,而后诛之。 《新论中》 见宋·苏辙《新论中》。诛:惩罚。
这两句大意是:对于教之不改的人,才施以惩罚。刑罚的目的是教育人、改造人。
人非圣贤.孰能无错?动则咎之,势必人人谨小慎微,无新适从。
故前人有“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惟新”(见《尚书·胤征》)之说,意在孤立首犯,教育胁从,分化敌人,争取多数。
此二句强调应注重教化,作者认为,只要施以教化,多数人定可悔过自新,此时再对顽固不化者施刑,他也无话可说。可以此二句强调对犯错误的人应注重教育,注意打击少数争取多数,只对首犯和教之不改者施以惩罚。
遇繁而若一,履险而若夷。 《观会通以行典礼论》 —— 苏辙名言 见宋·苏辙《观会通以行典礼论》。
繁:繁多的事物。夷:平地。
这两句大意是:遇到繁多的事情,好像只在处理一件事;处于危险的境地,好像是走在平地上。
人的一生中,有时往往会许多事情一拥而至,有时则会处于艰险的境地。
这种时候,关键在于要心神镇定,不为事情的繁多而慌张,不为处境的艰险所吓倒,在心理气质上要~,沉着地分析情况,从容地制订对策。
这两句可用于教导或称扬人们遇乱履险而能从容自若。
以烦手烹鱼,则鱼必溃;使学者制锦,则锦必伤。 《荀龙知澶州李孝纯知棣州》
见宋·苏辙《荀龙知澶州李孝纯知棣州》。
烦手:古代民间音乐里一种复杂的弹奏手法,这里是指快道弹奏的乐手。
烹鱼:烧鱼。
学者:读书人。
锦:丝织品。
这两句大意是:用快速弹奏的乐手去烧鱼,那么鱼必定被烧烂;用饱学的读书人去织锦,那么锦必定被损坏。
人各有专长,而办事各须一定的技巧,擅于此者不一定长于彼。俗语说“隔行如隔山”,若以善于弹奏的乐手去烧鱼,以满腹经纶的学者去织锦,都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这两句比喻说明外行人去做不同行的事只会把事情做坏。
以言责人甚易,以义持己实难。 《刘挚右丞》 见宋·苏辙《刘挚右丞》。
责人:要求别人。义:公道。
持己:要求自己。
这两句天意是:用语言去要求别人很容易,而用公道来要求自己实在是困难。
严于责人而疏于责己,这是常人易犯的毛病。知道了这个毛病,就要反其道而行之。
这两句告诫人们要求别人不可过严,对于自己则必须以道义作为准则,从严要求。 未有不能正身而能正人者也。 《盛南仲知衡州》
宋·苏辙《盛南仲知衡州》。
正身:使自身行为端正。
正人:使别人行为端正.指批评、教育别人。本句大意是:世上根本没有不能端正自身却能端正别人的人。
俗话说:“己不正焉能正人”,意思是要纠正别人的错误,必须自己行为端正。否则的话,怎能有资格去教育别人呢?只有自身行为端正,才能理直气壮地去批评、教育别人,才会使别人乐于接受。本名句可供论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道理。
无事则深忧,有事则不惧。 《颖滨遗老传上》
—— 苏辙经典语录 宋·苏辙《颖滨遗老传上》。
深忧:忧虑甚深。
这两句大意是事变没有发生时能深忧远虑,当事变发生时就能毫不畏惧。人要具有忧患意识。平安无事之时能居安思危,预作准备,当事变发生时,自然不会惧怕。若平日无忧无虑,事起突然,毫无心理准备,则必然惊慌失措,不知应对,产生畏惧心理,处事就先输了一着。这两句可用于劝导人们居安思危;也可用于说明没有远虑,必有近忧。 无以待之,则十百而乱;有以待之,则千万若一。 《类篇叙》 宋·苏辙《类篇叙》。无、有:指有无对待、处置事情的方法。待:对待,处理。十百:这里表示数量少。乱:混乱难理。若一:好像只有一件事。这几句大意是:处理事情没有方法,那么事情虽少,也是混乱不堪;处理事情有方法,那么事情虽然很多,也好像只有一件事那样容易。对待事情,关键在于胸中有无处理的方法。没有方法,事情很少,也会手脚忙乱,办得一团糟;有方法,事情很多,也能镇定自若,办得有条不紊。办事的成败和效果的优劣是与办事方法的有无、多少成正比的。这几句可用于说明事要办得好,先要预作估计,预想办法;也可在事后说事情办糟了是因为无方法,办得妥善了是因为方法得当。 戒心之易忘,而骄心之易生。 《陆贽》 宋·苏辙《陆贽》。戒:警惕。这两句大意是:警惕之心容易遗忘,骄傲之心容易滋长。戒心易忘,骄心易生,是人之常情。正因为这样,才须要特别注意戒骄戒躁。可引用以作警戒。 世未有不自下而能高,不自近而能远者。 《上皇帝书》 宋·苏辙《上皇帝书》。这两句大意是:世界上没有不从下开始而一下登得很高,没有不从近开始而一下能到远处的。此二句是说,办什么事情,都有一定的规律,不可急于求成,不可企图来一个飞跃一蹴而就。正如走路一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步步登高,不能至泰山绝顶。可以此劝告人办什么事都应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 法行于贱而屈于贵,天下将不服。 《上皇帝书》 —— 苏辙名言 宋·苏辙《上皇帝书》。这两句大意是:如果法律只行施于平民百姓,而屈服于达官权贵,天下人将不服气。韩非认为:真正实行法治,应“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有度》)。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使有才能之士脱颍而出,使奸佞不法之徒丧魂落魂。但若刑法只施于平民百姓,对达官贵族是刑不上大夫,那谁能为之服气?歪风邪气又怎能得到涤荡?长此以往,天下得不到治理,反而会生出激变来。可以此二句说明执法必须平等,否择人心不服。 贵而犯法,义不得宥;过而知改,恩不废叙。 《叔谆》 宋·苏辙《叔谆》。贵:地位高者。义:道理上。宥:赦免。叙:委派官职。这几句大意是:地位显贵的人知法而犯法;从道理上讲更不应宽宥赦免;有了过错而真正知道悔改的人应宽厚对待,不要影响他的晋升提拔。~几句说明,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必须“行法治,明赏罚”,实行“恩威井济”的方针,我国历史上的明君贤臣几乎无不厉行此种治国之道。贞观年间广州都督党仁弘姿意妄为,“赃百余万”被人弹颏,唐太宗曾为其说情,结果还是依法被诛,太亲为此作了自我批评;北宋宰相赵普是参加陈桥兵变帮助赵匡胤登上皇位的功臣,可是他“营邸店”以官商牟利.加之庇护受贿官员,被宋太祖免了相位;明太祖朱元璋的驸马欧阳伦违禁贩茶出境,牟取暴利.被朱元璋“以私贩论死”,马皇后苦苦求情也无济于事,可见明智的封建统治者也懂得“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烙赂章也”(《左传·桓公二年》)的道理,只有对贪官污吏施以严刑峻法,才能防止腐败,严明吏浩。古时与今天的以法治国有本质不同,但对贪官污吏,特别是对“赏而犯法”者严惩不贷,其道理是相通的。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 宋·苏辙《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俗:风俗。本句大意是:法令在上层制定以后,下层就形成了相应的风俗习惯。法令给百姓规定了哪些事可行,哪些事不可行,本来具有强制的性质;久而久之,在民间就形成了相应的风俗习惯,执法的自觉性也因之提高。两句说明了法制与民俗的关系,强调了立法的重要性。 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