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开户需要带原件和复印件
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都要加盖公章。
另外带上公章、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还有少量手续费,需要办理网上银行,及开户要收取的手续费等。
是基本帐户还是一般帐户,还是专用帐户.
如果有了基本户就带上公章,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以上最好复印一份,还有你即将要留的印鉴.还要打一份开户申请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不是法人办理,还要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一份委托授权书。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IC卡
4.国、地税登记证正本原件
5.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6.法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无法到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开立收入汇缴专户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开户申请书(银行领取);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及代理开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单位的预留印鉴
基本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一般帐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专用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