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运输署递交申请
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士,可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9时,至2019年11月4日下午5时15分,填妥香港私家车往来港澳常规配额申请表(TD618)并向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或邮寄或投递箱递交申请。
邮寄地址: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0楼1032室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递交申请表的日期)
投递箱地址: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0楼1032室
二:向运输署申请过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中签申请人须在指定日期前携同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禁区纸”)申请表及配额申请表(TD618)内所载列的所需文件亲身、经代理人或以邮寄/投递方式向香港运输署申领“禁区纸”。中签申请人在获发“禁区纸”后才被正式视为配额持有人。
三:向澳门海关预约领取及张贴澳门政府机关所需牌证
配额持有人在取得香港运输署的“禁区纸”后,需根据澳门要求在首次出发前往澳门前,在澳门口岸向澳门海关领取及张贴“车辆边境通行证”、“车辆通关电子标签”以及“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澳识别标志”。澳门海关会直接通知配额持有人有关安排。
办理粤港车牌具体条件:
⒈港澳台商户到我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40万美元以上的,到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
⒉任全国或我省、地级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港澳台人士。
⒊在深圳特区福田保税区实际投资200万港元以上的外商可申办一辆入出境行驶深圳私家车。国外投资商可以驻港澳机构名义申办,以港澳董事会成员或高级员工名义申办的,还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署名同意的证明文件。
⒋我省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因工作确有需要,可凭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公函申办出入内地和港澳地区的公务车牌。
⒌国外、港澳台商户以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方式到我省投资办实业的,每商户可按上述标准办理一辆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⒍改革开放以来在我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累计金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
⒎国外和香港、台湾商户到我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到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800万美元以上,以及澳门商户在我省实际投资200万美元以上的,在有效合同期内可准予办理第二辆私人小0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⒏国外和香港、台湾商户到我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到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以及澳门商户在我省实际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特大型投资商户,在有效合同期内可准予办理第三辆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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