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上公司户需要什么手续?
以东莞市为例,汽车上公司户所需手续材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进口车还需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进口机动车随车检验单》);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有电子数据无需提供);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其他任一联原件及复印件);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注: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
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注: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8、机动车预约查验申请流水凭证(注:办理时需提交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拓印膜2份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1份);
9、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11、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还需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验车上牌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户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最好再带上公章);
(三)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四)机动车来历证明;
(五)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
(六)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 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交验车辆:一是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是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三是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四是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五是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