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房屋验收程序
1、接收房通知书
在预定的交房日期之前,买方会收到卖方发出的书面的收房通知,在通知书里,会告知买方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2、实地对房屋进行验收
购房者一般会找相关的验房公司、监理公司的专业验房人员一起来验房,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验收时,售房者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3、查看法律文件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售房者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之后,买方如果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卖方签订房屋交换书;如果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并要求卖方签字,表示不能签署房屋交接书,直至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
二、房屋验收标准
1、入住房屋是否为所购买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重新核对,做出说明。
2、在房屋质量检查方面,看发展商有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其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其次,观察房屋外墙、地面有无异样。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开发商(卖方)反映,待维修后方能入住。
3、装修、设备方面要仔细清点。按购房合同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向购房者提供装修及设备清单,购房者可按清单内容进行清点,检查其是否齐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必须要求尽快维修、配齐。
4、查看一下公共设备。对电梯、消防设备、燃气、暖气、小区环境、停车场、电视接收系统、保安系统等进行检查。
5、对房屋结构、面积进行核查。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是与发展商签订一份《交屋看房记录表》(或称《物业交付核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