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金额大于实收金额,账务上怎么处理?
实际收到的货款小于开出发票的实际金额账务处理方法: 若支付金额大于发票金额,差额不大的,可记入财务费用或管理费用,如果金额较大,就应确认坏帐损失。 例子:
1、供货方提供了一张总金额为3005远的增值税发票,但实际操作中,公司仅支付了3000元,账务上的处理方法: (1)如果未支付的5元以后需要支付的话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3005 贷:银行存款等 3000 贷:应付账款 5 (2)如果5元不需要支付了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3005 贷:银行存款等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5 (3)还可以在发票上注明实际付款金额,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3000 贷:银行存款等 3000
2、若出现支付货款金额大于增值税发票金额的处理方法:如果发票金额3000元,实际付款3005元。 (1)如果多支付的5元可以收回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3005 借:应收账款 5 贷:银行存款等 3000 (2)如果5元不能收回了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3005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5 贷:银行存款等 3000
最简单的方法是自己处理了(假如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考虑进项税金):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5000.27 贷:银行存款 5000 贷:现金 0.27否则就是: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5000.27 贷:银行存款 5000 贷:应付帐款-某供应商 0.27 这样的做法,以后0.27元如果对方不要了的话,你就要一直留在往来帐上了,年年要抄写一遍。但现在规定,应付帐款满3年不付,要转为营业外收入。 3年后,0.27元要做:
借:应付帐款-某供应商 0.27 贷:营业外收入 0.27 所以,我建议你现在就现金支付了拉倒,帐面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