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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收取价外费用(延迟付款利息)计入什么费用?

171****4965
价外费用如何征收增值税
提问时间:2022-09-19 1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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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共1个
李玉
李玉
从业6年
税务报到工商变更
所在地区:北京市
咨询解答:443
咨询TA

增值税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对于价外费用,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022-09-19 15: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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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守铃
詹守铃顾问
擅长:小规模纳税人代理记账,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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