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和更换服务。它包括特殊项目和特殊行为:
一.特别项目
1.商品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商品期货交增值税,税款在实物交割环节支付;
2.银行销售黄金和白银;
3.典当业出售死物品的业务;
4.寄售业销售客户寄售的货物;
5.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销集邮品和销售集邮品。
二.特殊行为——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为货物销售,均须缴纳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托运;
2.代表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或外购商品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向股东或投资者分发自产、委托或购买的货物;
7.将自产和加工产品用于员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为自己生产、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向他人免费赠送礼品。
扩展知道: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