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品的生意,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易手进行的买卖。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即是转口贸易。贸易的货品能够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通过加工(转换包装、分类、选择、收拾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能够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贸易联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贸易。由于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所以这种贸易形式,也几乎变成躲避贸易制裁的专用方式之一。
如何运用香港离岸公司做转口贸易,下面举一个例子简单说明:
上海A公司有一批价值为70万美金的货物,准备以100万美金的价格卖给美国B公司。(对于无进出口权外贸企业,依然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流程不变),此时就出现了两种操作情况,而两种操作情况产生的收益是不一样的:
情况1:一般贸易出口运作
内地A公司直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给美国B公司100万货物。 美国B公司直接打款到内地A公司的美金账户。
分析:① A公司盈利:100万–70万=3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不算扣除项的情况下,根据企业所得税25%来计算,企业需要缴纳价值7.5万美金的税款。
② 中国有外汇管制,即使企业有进出口权,有美金账户,使用也是有限额的,额度会按照你的出口额来确定,也就是说这100万美金如果超额了,部分是会结汇成人民币,承受结汇损失。
情况2:转口贸易出口运作
内地A公司注册成立一家香港C公司,以香港公司的名义接下美国B公司这100万美金的订单,由于香港C公司不涉及生产,因此它需要向内地A公司下采购订单。由于采购合同的金额一般不能低于60万美金的成本,否则就会牵涉到一个反倾销,因此这边假设A公司和C公司签署一份80万的采购合同。内地A公司根据采购合同直接发货到美国B公司。美国B公司收到货后会按照和香港公司签的订单将100万美金T/T到你的香港公司账户,然后香港公司再会按照和上海公司签的采购合同,将80万美金打回国内做外汇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