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新党章。规定了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这次大会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中共八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明确指出: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上建立。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正确地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而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 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解决这个矛盾的办法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实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为此,大会作出了党和国家的工作 重点必须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
大会在总结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 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
中共八大提出的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执政党建设的指导方针分别是:
经济建设方针:大会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重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
政治建设方针:大会要求继续加强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加强国内各民主的团结,继续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逐步制定完备的法律,建立健全的法制。
执政党建设方针:大会要求要提高全党的马列主义思想水平,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反对个人崇拜,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坚强党和群众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