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会长工作职责
会长在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协会的工作全面负责。
一、带领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会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拟定行业自律制度。
二、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尚,稳定工作人员思想,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组织会长办公会,加强对协会综合性会议的指导,审阅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和汇报材料。
四、负责协会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起草报告的有关文件、提案、意见和建议的审核和批复工作。
五、负责会员入会、退会的审核和批复工作。
六、负责对协会所属部门和人员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定期听取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审查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七、定期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加强与社团管理部门的联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不在位时,代理会长职责。
会长负责本协会的全面工作,其职责是:
1、代表理事会全面领导协会工作。
2、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
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4、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5、审核、批准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
6、代表协会对外联系。
7、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协会整体良好形象。
一、领导协会工作,负责协会发展谋划和协会自身建设,提出指导意见。二、负责衔接政府领导工作,贯彻政府领导指示。三、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会长扩大会和会员大会;四、检查、督促、指导会员单位对会员大会、会长扩大会和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执行;五、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六、带领协会班子成员执行协会活动计划;七、安排或组织所属单位和会员企业开展科技、文艺、体育等活动;八、主持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九、组织相关工作考核,并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