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有哪些,主要职责是什么?
联合国专门机构一共是15个,分别是:
1、世界银行
世界银行(英文名称:World Bank)是世界银行集团的简称,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通称。
也是联合国经营国际金融业务的专门机构,同时也是联合国的一个下属机构。
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五个成员机构组成;成立于1945年,1946年6月开始营业。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语: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是根据1944年7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于1945年12月27日在华盛顿成立的。
与世界银行同时成立、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其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
其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
我们常听到的“特别提款权”就是该组织于1969年创设的。
3、世界卫生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英文名称: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缩写WHO,中文简称世卫组织)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置在瑞士日内瓦,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是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卫生组织。
4、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简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缩写UNESCO)于1945年11月16日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法国首都巴黎,现有195个成员,是联合国在国际教育、科学和文化领域成员最多的专门机构。
该组织旨在通过教育、科学和文化促进各国合作,对世界和平和安全作出贡献,其主要机构包括大会、执行局和秘书处。
?
5、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是1919年根据《凡尔赛和约》作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成立。
1946年12月 14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简称“劳工组织”。
其宗旨是: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双方合作;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保护工人生活与健康。
主要活动是:从事国际劳工立法、制订公约和建议书;提供援助和技术合作。
该组织最高权力机构是国际劳工大会,每年开会一次。
6、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AO)简称“粮农组织”,于1945年10月16日正式成立,是联合国系统内最早的常设专门机构,是各成员国间讨论粮食和农业问题的国际组织。
其宗旨是提高人民的营养水平和生活标准,改进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经济状况,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并保证人类免于饥饿。
组织总部在意大利罗马,现成员共有194个成员国、1个成员组织(欧洲联盟)和2个准成员(法罗群岛、托克劳群岛)。
7、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nternational Fund for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IFAD),简称农发基金,是联合国系统专门向发展中成员国提供粮食和农业发展贷款的金融机构。
根据1974年11月在罗马召开的世界粮食会议于1976年筹建,1978年1月正式开始业务活动。
农发基金有成员国173个。
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
其宗旨是筹集资金,以优惠条件提供给发展中的成员国,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改善人民营养水平,逐步消除农村贫困。
8、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英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是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英国伦敦。
该组织最早成立于1959年1月6日,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
1982年5月更名为国际海事组织,截止2012年9月,已有171个正式成员。
国际海事组织(简称IMO)的作用是创建一个监管公平和有效的的航运业框架,普遍采用实施。
涵盖包括船舶设计、施工、设备、人员配备、操作和处理等方面,确保这些方面的安全、环保、节能、安全。
9、世界气象组织
世界气象组织(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WMO)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是联合国系统有关地球大气现状和特性,它与海洋的相互作用,它产生的气候及由此形成的水资源的分布方面的权威机构。
WMO拥有国家会员185个,地区会员6个(截至2013年1月1日)。
它的前身是诞生于1873年的国际气象组织(IMO) 。
WMO建立于1950年,次年成为联合国有关气象(天气和气候)、业务水文和相关地球物理科学的专门机构。
10、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
联合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专门机构。
根据《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而设立。
该公约于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于1970年4月26日生效。
中国于1980年6月3日加入了该组织。
该组织总部设在日内瓦。
2018年12月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发布《世界知识产权指标》(WIPI)年度报告称,2017年中国在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产权申请数量位居世界第一,中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联合国设有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联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联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1、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大会(GeneralAssemblyoftheUnitedNations--UNGA)简称“联大”,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大会在制订标准和编纂国际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大会每年9月至12月集中举行常会,并在之后视需要开会。
安全理事会
2、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SecurityCouncil--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安全理事会的职责是维护国家之间的和平与安全。联合国的其他主要机构只有对会员国提出“建议”的权利,而安理会则有权提出具有强制性的决议,在宪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下,会员国必须接受并履行。安理会的决议被称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3、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简称经社理事会)在推动国际经济和社会合作及发展方面对大会进行协助。经社理事会有54个成员国,由大会选出,任期三年。主席同样选举产生,任期一年,来自经社理事会中中等或较小的成员国。理事会每年7月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地点在纽约或是日内瓦。会监视成员国的经济、文化、社会、健康、教育方面的事务并为保障全世界人民的人权而工作。该理事会要向联合国大会提交报告。
托管理事会
4、托管理事会
托管理事会(TrusteeshipCouncil--TC)是联合国实行国际托管制度的主要机构。适用于国际托管的土地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尚未独立的前国际联盟的委任统治地和战后割离自敌国的土地。1994年,最后一个托管国——美国管理下的太平洋岛屿战略托管地密克罗尼西亚群岛中的部分岛屿独立,至此,世界上所有托管地区都已获得独立或自治,托管理事会的使命已完成。但它修改了其工作规则,在情况需要时还将履行其职责。
5、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ICJ)位于荷兰海牙,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于1945年根据联合国宪章建立起来,并在1946年作为常设国际法院的继承者开始运行。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法官任期9年,由大会任命,必须来自不同的国家。
6、联合国秘书处
秘书处从事联合国各种日常工作,为联合国其他主要机关服务。秘书处的职责同联合国所处理的问题一样多种多样,范围从管理维持和平行动到调停国际争端、从调查经济及社会趋势和问题到编写关于人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报告等。
联合国设有六个主要机构: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 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安全理事会(安理会)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包括其成员结构的安理会改革现正在审议之中。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的主要机关,以协调联合国有关专门机构和委员会的经济和社会工作。理事会的表决是简单多数通过,每个成员有一票。 托管理事会于1945年根据联合国《宪章》而设立,它由7个会员国管理监督11个国际托管领土,并确保采取足够的准备措施使托管领土取得自治和独立。到1994年,所有托管领土已实现自治或独立。随着工作任务的完成,理事会已修订其议事规则,并同意视需要举行会 大会是由全体会员国代表组成的联合国主要审议机关。联合国的工作主要来自大会赋予的任务。振兴大会的工作正在进行中,以加强其作用,权威,效力和效率。 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其《规约》是联合国宪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秘书处从事联合国各种日常工作,为联合国其他主要机关服务。秘书处的职责同联合国所处理的问题一样多种多样,范围从管理维持和平行动到调停国际争端、从调查经济及社会趋势和问题到编写关于人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