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申请发明专利的程序是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双方签署委托协议--专利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内部质量检查--客户确认并上报--专利局受理--专利局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专利局做出审查决定--将决定告知客户。
深圳发明专利申请程序
1.双方签署委托协议。
2.专利代理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内部质量检查。
3.客户确认并上报。
4.专利局受理。
5.专利局初步审查。
(1)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是核查。
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
② 表格是否符合标准。
③费用是否缴纳。
在初步审查期间,专利局将就上述事项发出更正通知,由申请人予以更正。
(2)实质审查。
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后,开始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性缺陷。申请人应当对审查意见进行回复,必要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将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未能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将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驳回通知书。
(3)授权。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及时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6. 公开(一般为18个月)。
7.实质审查,代理机构的专利律师答复审查意见。
8.专利局做出决定(授权或者驳回)。
9.将决定告知客户,并视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①授权:办理登记印刷手续。
②驳回:与客户协商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救济程序。
从申请到授权一般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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