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工会的条件和流程?
依据《工会法》的规定,公司建立工会的程序为:向上级工会请示→成立筹备小组→开展宣传工作→发展会员→选举会员代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组织→选举结果报批。
具体点: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
2、成立建会筹备组,上一级工会对《建立工会请示报告》批复后,应立即成立建会筹备组(3-5人),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3、发展会员,发展会员时,要注意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任务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使新会员对工会组织有个初步认识。
4、建立工会小组,会员发展后,可根据基层单位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工会小组。
5、召开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各项筹备工作准备就绪后,筹备组要积极准备召开基层委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首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6、履行报批手续,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前,要向上一级工会和主管部门协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会正、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正副主任候选人名单;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对整个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产生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要及时报上一级工会批复,若选举结果与候选人名单不一致时,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7、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应根据女职工数多少及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以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1、成立工会筹备组
工会筹备组由企业党组织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确定;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由上一级工会广泛调查了解征求各方意见指导组建筹备组,也可以在上级工会指导下由职工选举出筹备组成员。筹备组由3~7人组成,筹备组组长负责筹备全面工作。
2、提出建会申请
筹备组成立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提出建会申请。上级工会在接到企业筹备组组建工会的申请报告后,一般应在10日内给予批复。
3、登记和发展会员
筹备组收到同意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的批复后,利用会议、黑板报、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职工和经营者广泛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及组建工会的目的意义,组织职工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工会筹备组审查符合工会会员资格后,准备发给会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已入过会的老会员不再填写入会申请书,凭工会会员证和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进行登记。(申请书、登记表、会员证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
4、划分工会小组或分工会
以行政班组或行政科室为单位划分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职工较多的车间可以建立车间工会委员会(即分工会),民主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主席。
5、民主选举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一般会员在100人以下的直接召开会员大会,不需要选举会员代表。会员在100人以上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工会筹备组根据各工会小组的人数,将会员代表的名额分配到各工会小组(或分会),以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会员代表。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半数以上赞成票,经工会筹备组审查后才能确定代表当选资格,并张榜公布。会员在101至5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30%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的,代表为会员的10%至6%。
6、民主推荐提名候选人
筹备组提出推荐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候选人的条件,以工会小组或分工会为单位推荐。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分工会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企业主及其合伙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一般100人以下设工会委员会委员3~5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3人;100~500人设工会委员会委员5~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3~5人;500人以上设工会委员会委员7~15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5~7人。候选人以5%~20%的差额考虑。
企业有女会员10人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一般设3—7人;女会员不足10人,可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一名。有职工10人以下的企业单独建会可不设立工会委员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或组织员1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7、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准备
准备工作主要有:1、工会筹备工作报告;2、将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报上一级工会审批;3、准备首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委员候选人简历;4、确定会议日程;5、制订选举办法;6、印制选票;7、准备投票箱;8、大会会员(代表)名册;9、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8、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
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可以等额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一半方可当选。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新产生的第一届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的女会员(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提名,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9、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工会筹备组及时将首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工会报告,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应同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给予批复。
10、刻制印章、制作名牌
基层工会接到上一级工会的批复后,要及时制作并悬挂工会的名牌,并到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刻制工会印章。工会组织名称应为单位全称后加“工会委员会”,名牌的规格与企业牌子一致,一般为白底红字或铜牌黑字。印章文字与牌子相同,按固定规格刻制。
企业工会成立后,工会委员会应及时将第一次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选票等会议材料和会员登记表、上级工会批复等归入档案,建立会员名册,发给会员证,办理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申请建立工会经费账号,请企业行政帮助提供工会办公与活动场所,逐步建立完善工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努力将工会建设成为真正的职工之家。
公司成立工会的条件:
根据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细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公司成立工会的一般程序是: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
三,进行筹备,发展会员。
四,准备必要的资金,场所等条件。
五,选举产生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进行登记备案。
一、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内容:
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成立日期、性质、职工人数、地址、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及其主管单位等情况。
2、群众对于组建工会的意愿,要召开本单位职工参加的讨论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组建工会应征求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党政领导应依法给予支持。
4、由3-5人组成工会筹备组,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
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