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稽查大队干什么的?
主管农业经济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着农业生产规划或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政策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资市场管理、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信息服务、农民培训等职责。下设农技中心、农经中心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农技站、植保站、土肥站、蔬菜站、环保站、农村财务指导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站、减轻农民负担管理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站、农业行政执法稽查大队、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检测中心等股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和措施及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农村奔小康、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拟定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救灾工作。
六、贯彻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七、研究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方面的国家、省、市及行业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组织协调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及有关许可证的审批或核准工作;组织指导县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名牌产品认定、申报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认证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八、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农业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发展创汇农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附营企业的改革与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