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音乐版权收费问题都是怎样看的?
音乐维权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极困难的事情,令人可笑的是,对于原作维权的正当行为,常常被人认为是炒作。表示“原作者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自己的歌火了还反过来倒打一耙。”那么音乐侵权该怎么处理呢?《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讲的刑事责任,就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想一想以前大家买正版磁带和正版cd的年代,你们想听谁的音乐都能够听,并且每一盘cd美易盘时代都可以有8~10首歌,那个时代多好啊?你只要花点钱,什么歌都能听到,那些明星也有创作的动力。
但是再看看现在,即使是周杰伦这样的大咖,也只出一张单曲。我们到底有多久没有听到脍炙人口的新歌了?也很久没有去看音乐榜的对不对?
虽然在磁带和cd的时代,也存在的盗版,但是有非常多的铁杆粉丝愿意购买正版,所以音乐事业能够蓬勃的发展,但是现在几乎没有人在关注唱片了,所有的音乐都是网上下载,即使是购买正版,也只是买一个VIP的会员。
一个月10块钱的VIP会员就能够听各种各样的正版音乐了,可是在时代和cd的时代,一张正版唱片都要四五十块。这样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现在各大唱片公司也只是在试水数字专辑,收取的费用也非常的低。如果大家想要听到好音乐的情况下,建议还是购买正版支持正版。
当然有人会问,现在既然没有人买专辑,那些音乐人靠什么生活呢?你有没有发现,最近10年,由于专辑没有了,大多数音乐人只是在唱自己的老歌,不断的开演唱会,通过开演唱会赚钱。一场演唱会的门票,一个座位就1000多块钱,基本上是属于音乐人的头部客户。所以现在的音乐人大多数情况下只能靠这些头部客户赚钱。头部客户根本不需要他们创作新的音乐,只需要听经典老歌就行了。所以这些音乐人也就没有了创作的动力。
这其实和写书的作者是一样的,以前书籍出版的成本比较低的时候,作家有出版的动力,会努力写书,但是现在进入电子书的时代,很少有传统作家愿意交大笔的资金,让出版社出书了,传统的书店也渐渐关门,基本上不卖非教材类的书籍,所以很多作者都转行了,或者根本就不在国内发出,而是选择去国外。
盗版,给中国的文化市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也让,将近一代的创作者,特别是底层的创作者,过得非常的辛苦。
当然有一些好音乐或者好的音乐家会通过抖音快手,或者是其他的短视频的平台发布他们的音乐,但是能够通过这样的平台发布音乐,最后盈利的作者还是少之又少的。
所以建议大家还是支持正版,尊重创作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