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什么?
1.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营销策划咨询(经纪人除外)、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计算机网络领域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会展服务、会议服务、营销策划、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游戏卡、纸制品批发零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服务)。
3.企业管理、经济信息、人才交流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研、商贸服务、会展服务等领域的四项技术服务。
4.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研、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咨询、会展服务、商务咨询(经纪人除外)。
5.计算机领域的企业管理、内部人员培训、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翻译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议服务、营销策划、投资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持证经营)。
6.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代理记账、业务咨询(经纪人除外)。
现在做企业管理咨询的公司很多,业务范围各不相同。我熟悉我们公司的经营范围:石家庄市宏志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营销策划、生产管理、薪酬设计、绩效考核等。不过,我觉得不管公司内部遇到什么问题,只要找外部公司帮忙解决,那么那家公司就可以称得上是一家企业管理咨询公司。
法定许可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著作权人以外的主体可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作品,但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中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许可如下:
(一)编写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编写、出版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计划的教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已发表的作品片断或者短篇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件艺术作品、摄影、图形编入教科书,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载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发表后,其他报刊可以转载、刊载摘要、资料,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录的除外,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三)音乐作品的法定许可
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依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不得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不得使用。
(四)电台、电视台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发表的作品,不得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是,播放音像作品需要取得音像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播放视频产品需要获得录像制作者和著作权人的许可。
(五)制作课件的法律许可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或者国民教育计划,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已发表作品或者短篇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个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的,应当由通过信息网络依法制作课件或者获取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向注册学生提供。但是,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